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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怎么处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30 阅读: 101次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怎么处罚

第十四条所规定的罚则机动车驾驶人员如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一次扣3分:

(一)在驾驶营运客车(排除公共汽车)、校车外的载客汽车时,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

(二)在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情况下,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之外的其它普通道路上行驶或驾驶其它机动车辆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未到20%的;

(三)在驾驶货物运载车辆时,超过核定载质量不到30%的;

(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行为;

(五)驾驶禁止在内高速公路通行的机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通行的行为;

(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的行动;

(七)当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按照规定降低车速、停车并予以礼让行人的行为;

(八)当驾驶机动车违规撞上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情况;

(九)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超车、让行,甚至出现逆向行驶等行为;

(十)驾驶员群众在道路上因突发故障、事故而停车之后,未能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的行为;

(十一)机动车在上路行驶之前,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

随着科技技术日益进步,给人们带来了更为便捷的出行方式,然而也同时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在驾驶各种机动车出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法纪。

安全问题对每一位社会成员而言都显得至关重要,驾驶员群体更是应以身作则,对自己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起责任,切勿轻视交通安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如果当事人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则会受到罚款的处罚。同时,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的周期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的周期是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

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例如:如果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么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关于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处理: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

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4、机动车驾驶人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且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同时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在暂扣期限届满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条,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怎么处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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