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不垫付不看望后果有哪些
一、撞了人不垫付不看望后果有哪些
如若不幸发生碰撞意外,致使他人受伤却未能及时负起救助责任,包括缴械支付就医所耗费用以及探视慰问伤员等方面,那么患者因无法获取及时有效治疗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便不可避免地需要车主亲自承担。
洗卷碰壁,如果受害者因为得不到紧急治疗,从而病情恶化甚至走向生命尽头,车主可能不得不面对交通肇事罪的严重后果,面临刑事指控,面临徒刑之罚。
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并无明确条款要求责任方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交警部门也仅是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责任划分的裁决。
因此,对于医药费的垫付事宜,双方不妨进行充分商榷与沟通。
通常而言,在此类案例中存在两个解决方案可供参考:
首先是责任方应该主动垫付相应费用;
其次则是家属自主筹款实施救治后,最终仍需责任方予以全额或者部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撞了人不赔偿怎么办
撞了人不赔偿的,可以先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如果对方仍不赔偿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得知对方保险公司的信息,要求其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也不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申请财产保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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