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定残怎么弄
一、北京交通事故定残怎么弄
(一)当伤员经过治疗且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事人或代理人需依据相关规定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伤残等级评估申请,管理部门在完成初步审核之后,会向伤者发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受到伤害的伤员在收到《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后,应按照相应的时间和要求,前往制定的地点接受深入细致的检查及评估工作。
若检查所需的资料不完整,评估师有权利拒绝进行评估,待当事人补充完善资料以后,再开展进一步的评估工作;
(三)评估师将会根据检查所获得的详细信息以及医院提供的资料,在法律允许的三十天内为伤员给出最终的伤残评定意见;
(四)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机构所出具的评定意见持有异议,可以在接收到《伤残评定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
1、当事人的车被撞了之后,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其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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