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流程
一、车辆租赁流程
1、每辆汽车租赁之人须待集团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之后,依照规定向公司财务部门全额交纳相关款项;
并等待财务部门出具已缴纳全部费用之证明文件。
2、申请租赁汽车者必须亲自携带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
同时,还需提交行驶证与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前往营运管理处进行相关的合同签署事宜。
3、在租赁协议签署之前,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包括《上线申请书》、《经营承诺书》及《经营保证书》,确保申请人对所有条款均无任何疑问和异议。
一旦双方均达成共识,便可正式签署租赁合同。
该合同将分为两部分,分别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各自保留。
4、在设备租赁与服务合同签署妥当之后,营运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开具《上线通知书》,并安排申请人开始进行上线路线的车辆运营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对承租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留存有关信息。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查验其身份证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租赁小微型客车应当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
二、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承租人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可逃逸,并尽快通知交管部门和出租方。如果承租人逃逸,即使在办理了还车手续后,也可能发生车辆被依法扣留等法律后果,因此造成的损失,要由承租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辆租赁流程”,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