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明细标准是什么
一、车祸赔偿明细标准是什么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具体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营养费等方面的支出。
若致伤者残疾,则需额外承担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相关扶养人生活费的金额;
若不幸导致死亡事件发生,则须向家属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赔偿是多少
车祸赔偿一般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7.致残。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8.造成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9.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10.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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