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医药费谁垫付
一、撞车后医药费谁垫付
面对车祸事件后的医药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主要有肇事方的经济状况、购险情况及能否得到其它机构援助等。
学术依据如下:
首先,肇事方应该有付医药费的担当,其次,若其不愿或无法及时支付,可由被害人或其亲人代为支付;
再者,如果投保了交通事故保险的话,保险公司会先垫付救治所需的钱款,责任确立后再按比例向当事人索取;
另外,在风险紧急状况下,比如肇事方逃脱或无力承担,且被害人危在旦夕却无能力垫付,社会救助金或能担此重任,同时也有权力向肇事方索回垫付款项;
有时,伤者与车主能自行协商解决医药费用的支付问题。
总之,医药费的垫付可以通过肇事方、受害人及其家人、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甚至伤者与车主的协商来实现。
实践过程中,我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妥善处理各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撞人以后车主要垫付医药费吗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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