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纠纷起诉费用谁出
一、交通纠纷起诉费用谁出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所有的诉讼成本,而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则仅由败诉方自行负担其败诉的部分。
以交通事故案件为例,若肇事者为机动车辆并已购得相关的强制性汽车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受害人便可选择同时向事故责任人及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最终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摊诉讼费用。
如果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的所有赔偿请求皆获得了法院的全额支持,则诉讼费用将全部由涉案的车主及保险公司负责支付;
反之,倘若原告的索赔请求未获全面支持,则仅法院判定获支持的那部分诉讼费用由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至于未获支持的部分,则需由原告自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拖车费用谁出
1、有以下情况由执法机关承担: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因收集证据需要,依法扣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
(3)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
2、由当事人承担。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机关可以将车辆拖移至执法机关指定地点或者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拖移车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车辆因故障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执法机关不需要因收集证据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3、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服务中就包含了每个保险年度的一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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