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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判定等级划分标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1-27 阅读: 165次

一、事故判定等级划分标准

事故的判定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影响来划分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些等级的划分是为了对事故进行等级管理,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的救援和处理。不同等级的事故,其调查处理程序和采取的措施也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特定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粉尘爆炸场所距离员工宿舍、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足。使用液氨制冷行业的快速冻结装置没有设置在单独的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内的员工超过限定人数九人。对于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区分。法律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第一款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于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于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变道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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