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
一、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
在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不属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轻微交通事故中离开现场是逃逸吗
轻微交通事故中离开现场是逃逸。逃逸的认定与事故的严重程度没有直接关系。若离开现场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其责任,则认定为逃逸。逃逸一方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三、发生交通事故否认撞人算逃逸吗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否认撞人,但是没有离开现场的不算逃逸。肇事逃逸的是指当事人有违章驾驶的行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明知造成了损害,为了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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