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法律规定
一、有没有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法律规定
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没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以及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为限。
(1)死者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家属的经济性损害赔偿,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补偿。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也明确“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同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不宜认定为遗产。
再次,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其死亡而产生的对未来可预期收入逸失的补偿,其性质是一种经济上的“损害填平”。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财产性赔偿,可视为赔偿权利人的共有没有财产,因分割该共有没有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宜定为共有没有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交通事故主责方的赔偿比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主责任方的赔偿比例为百分之七十;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则主责任方是机动车的承担的赔偿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主责任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承担的赔偿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没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没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死亡后的赔偿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实践中一般参照《民法典》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没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没有扶养能力和有没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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