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多长时间可以提车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多长时间可以提车
一、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需要告知当事人提车。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如果对方采取保全措施了,应当向对你作出车辆查封处理的法院提交相应保全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提车。
车辆保全是因为法院将车辆进行了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方申请保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车辆就会依法解封。
同时,该保证金在案件审结或者对方一个月内未起诉的时候将退还。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扣车的原因有很多,如:
因事故需要勘查、检验、鉴定,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
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
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多长时间能出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事故认定书不认同,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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