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如何划分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追尾事故如何划分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追尾事故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但如果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
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车祸发生后,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法律援助: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请得起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代理人、打得起官司;
因此,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材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目前阶段,法律援助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法律需求;
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是一些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有哪些限制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时间的限制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追尾事故如何划分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