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法庭谁吃亏
一、交通事故上法庭谁吃亏
在法律上不存在谁吃亏这说法,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按责任划分,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是用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交通事故的造成,一般由一方的过失或者双方共同导致的,那么即使是上到了法庭,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责任的划分来判决的,全责或者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是占据下风的,因为己方确实存在过错,对对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找谁
出了交通事故后应当找肇事司机负责赔偿;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还可以找司机的雇主、单位或者车辆的车主等负责赔偿:
一、如果司机是被雇佣的,则可以找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果司机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的,则可以找司机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三、如果是借用、租赁车辆,且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则可以找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如果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可以找车辆的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如果是肇事司机购买的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则可以找转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交通事故是先报交警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走正规程序,先报案再找保险公司。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交通事故上法庭谁吃亏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