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坏物品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坏物品如何赔偿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除车辆以外财物损坏的,责任人需要对损坏的财物进行赔偿,购买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2、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或者委托三方机构估价。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理赔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理赔包括误工费,但是如果误工费超过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的,则需要由事故当事人自己负责支付;因为保险公司只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需要由事故当事人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索赔如下:
1、交通事故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交通事故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4、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5、交通事故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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