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轻伤逃逸后自首的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致人轻伤逃逸后自首的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逃逸后自首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自首的算不算逃逸
逃逸后24小时内自首仍属于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事实已经存在,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即使后来又自首也不能改变既定事实,只能是自首后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1.如果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肇事方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量刑根据犯罪情节而定;
2.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只需要进行损害赔偿即可,一般需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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