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如何办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如何办
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证;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交通事故如何办理伤残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为:当事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交通事故中做完伤残鉴定后要如何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人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者的财产,主张筆事者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所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将肇事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的被告一并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伤残鉴定不服,如何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