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行为如何定性
一、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行为如何定性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行为定性标准:对于顶罪人来说属于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肇事人来说有逃避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要承担事故的主要乃至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算逃逸吗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算逃逸。因为找人顶包属于混淆视听、试图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的行为,实际是为了逃脱罪责。与逃逸行为的本质一样,具有逃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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