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摩托车上高速规定
一、贵州摩托车上高速规定
贵州摩托车上高速的有关规定为:摩托车证照齐全,驾驶人证照齐全;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高速公路要求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也不得低于规定的速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二、摩托车载人规定是什么
二轮摩托车载人不得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乘人。
2、后座只能附载一人。
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4、后座载人必须面对行驶方向正面骑坐,不准侧坐。
5、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轻便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大于36CC而小于49CC(即小于50的摩托车),只要是大于50CC的摩托车(包括踏板车)都可以载人。
两轮摩托车可以载人,但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边三轮摩托车核定除驾驶员外,主车和边斗有固定座位的各乘坐1人。
正三轮摩托车车厢有固定座位,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250立方厘米的,核定乘坐人数不得超过2人;发动机总排量大于250立方厘米的,核定乘坐人数不得超过4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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