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管辖地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地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辖区、自治县、不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但是在未设立区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如何认定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等11个部位损伤。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等级的构成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2、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我国法律制度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规定的非常详细,可是,伤残评定是由专业的鉴定组织鉴定的,具体到交通事故中,评定机构应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受害人仅凭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自行推出断出伤残级别。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如何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处理方式:可以给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认定书的编号申请在复印一份。出具事故认定书会收到短信或者在交管APP上找到电子版的认定书,都不影响事故的处理,若保险公司需要,自行打印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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