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证;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交通事故伤残认定如何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申请一般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
2.当事人自己联系鉴定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三、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工伤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则应由单位在三十日内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如果单位不按时去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准备好申报材料去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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