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后一定可以胜诉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后一定可以胜诉吗?
1、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后不一定可以胜诉
尽管法院起诉并不能保证每个案件都能获得胜诉,但通过充分准备、提供有力的证据、正确适用法律以及选择合适的法官等因素,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在进行法院起诉前,双方应认真评估案件的胜诉概率,并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增加自己的胜诉机会。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二、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应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三、交通事故主责被起诉怎么办?
1、交通事故之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公民被起诉了可以积极应诉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以拒绝签收法院的文书、不答辩、不出庭等作为对被告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2、合理的应诉活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
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法院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员。其实这些行为只会给人们留下理亏的印象,根本不可能达到躲避官司的目的。拒绝签收,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起诉,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
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
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起草答辩状时要注意两点:第一,有针对性,可以针对对方的一个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对方起诉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事实理由;第二,有理还要有据,反驳对方的指控要用事实说话。有些答辩状虽然文采斐然,激扬慷慨,但没有针对对方的指控摆事实,讲道理,只是一味的谴责对方,效果并不好。
在答辩状中,可以承认原告的请求,也可以进行反驳。如果认为对方在纠纷中也有违反合同或者其它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还可以提起反诉。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参照《让证据说话--如何搜集与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法庭是打官司的双方面对面直接说理的地方,所以才有"咱们法庭上见"的说法。参加开庭可以向法官阐明自己的立场,也可以摸清对方的底细。即便不出庭,法院同样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各方当事人无法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赔偿等类型的纠纷,一方当事人通常会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起诉,如果对发生交通事故起诉后是否一定可以胜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