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长时间能够提车
一、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长时间能够提车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后一般自鉴定结果出具后五日内就能提车。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交通事故索赔时限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索赔时限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交通事故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交通事故多长时间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即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根据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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