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有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有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那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政法,是一部明确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服务内容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如下:
1、交通安全是在一定危险条件下的状态,并非绝对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2、交通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交通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或状态的描述;
3、交通安全是相对的,绝对的交通安全是不存在的;
4、对于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交通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三、道路交通法中逆向行驶有什么情况
道路交通法中逆向行驶的情况有:
(一)在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车辆反向行驶的;
(二)划有虚线分割线的,因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判定为逆向行驶;
(三)划有实线分割线的,机动车驶入对面车道的;
(四)其他在道路上左侧通行的逆向行驶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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