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完了究竟要怎么结案?
一、交通事故处理完了究竟要怎么结案?
交通事故处理完了,按照以下流程结案: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时间根据调解的时间进行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被打怎么处理
如果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被人打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交警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最后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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