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后如何起诉肇事者
一、发生车祸后如何起诉肇事者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
5、裁定不予受理。
6、裁定驳回起诉。
7、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8、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
9、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0、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11、开庭审理。
12、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
13、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4、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肇事后自动投案如何认定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三、交通肇事的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四、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生车祸后如何起诉肇事者,对于交通事故起诉的具体情况,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驾驶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事故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