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诉讼费鉴定费谁出?
一、发生车祸诉讼费鉴定费谁出?
1、发生车祸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支付。
(1)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肇事属于刑事犯罪吗?
1、交通肇事不一定属于刑事犯罪,交通肇事是否为刑事案件,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交通事故,未产生严重后果的,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案件。
2、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2)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三、交通事故怎么分类?
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后果分类、按照原因分类、按照交通工具分类。
1、按后果分类
(1)轻微事故
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2、按原因分类
(1)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2)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1)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3)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想要向法院起诉,通常需要向法院支付诉讼费用,此类费用最终由败诉的一方来进行支付。如果对发生车祸诉讼费鉴定费谁出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