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上违停车辆责任如何划分
一、开车撞上违停车辆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如果是违停造成事故,违停车辆要承担次要责任,撞车的一方是主要责任。车主驾驶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操作失误,出现的碰撞事故,撞上对方车辆,是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这也是基本准则。假如对方是违章停车在先的话,撞车车主依旧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是因为对方车辆违章停车,只要对方车辆处于静止的状态,并没有上路驾驶,事故的发生由于自己过失操作撞上对方汽车。
如果违停后开车门导致事故,开车门的违停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多久要出
(一)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三)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2、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四)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三、交警一直不给认定书怎么办?
交通事故交警队迟迟不给责任认定书,有以下处理方式:
1、若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当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门询问、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举报;
2、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交警对讯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这是必须的。不同的当事人,基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有些情况下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有些时候则是无责任。如果你对开车撞上违停车辆责任如何划分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