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交通

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6 阅读: 132次

一、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1、交通事故超过起诉期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超过起诉期的,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4)、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3、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盗取他人汽车后撞伤人该如何赔偿?

面对这种情况,我国法律已有规定:

1、盗窃人的责任:

盗窃人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驾驶盗取的车辆撞伤人,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为主要责任的,其是直接的加害人,自然需要进行赔偿。

因此,受害人可向盗窃人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如果造成伤残甚至死亡的,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2、车主的责任:

由于其汽车是被盗窃的,并不是车主本人的意愿,所以应由盗窃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主有过错,也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受害人即使找不到实际的开车人,比如盗窃人撞伤人后逃逸,只找得到车主的情况下,受害人也不能找其要求赔偿。

3、保险公司的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对于其他费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义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所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满的,受害人可以和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按协议赔偿。

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可知,在我国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还是可以去法院诉讼的。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划分责任,协商赔偿,无法协商一致一定去及时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jiaotong/70565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