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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车祸如何判刑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4 阅读: 109次

一、一般出车祸如何判刑的?

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根据情节作出判刑。具体是:

1、出了而交通事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的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哪些主体构成交通肇事罪

(1)公路、水上运输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公路、水上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2)航空人员、铁路职工以外的人员造成重大飞行事故或铁路运营事故的,成立本罪。

(3)航空人员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飞行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4)铁路职工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5)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四、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本罪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情形:

1、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也可能有意识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一定成立刑法上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然后仍然是过失。

2、本罪既可能是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也可能与危险驾驶罪构成想象竞合。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对基犯(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当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构成想象竞合时,行为人虽然对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的,但对交通肇事罪仍然是过失。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将会按照我国交通肇事罪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车祸如何判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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