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有哪些意思
一、交通事故全责有哪些意思
交通事故全责的意思是当事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按照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受害人申请伤残司法鉴定的,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受害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带户口本);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病历本;
6、疾病诊断证明书;
7、X线报告单、CT报告单、MR报告单等;
8、X光片、CT片及MR片;
9、票据及费用清单并交纳鉴定费用;
10、被鉴定者要亲自去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检查并缴纳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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