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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27 阅读: 140次

一、需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

需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的情形如下: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的;

(3)肇事者逃逸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指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什么

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而制作的,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指什么及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而制作的,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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