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有什么
一、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有什么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重的,拘留。
4、处罚前告知处罚内容。
5、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并通知家属。
6、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申请听证。对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可申请暂缓执行。
7、不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送拘留所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释方法有什么
肇事逃逸的不一定需要办理保释,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符合取保候审办理条件的情况下才需要办理保释。
办理方法为: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后由相应的机关进行审查,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办理取保候审的,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同意的则通知执行机关释放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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