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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11 阅读: 183次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有什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不一定有处罚,只有构成犯罪或者存在违章行为的情况下才会有处罚。如果存在违章行为的,则按照具体行为确定处罚措施。

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则处罚如下: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单方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三人的怎么处理

单方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三人的,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则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其不仅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责任;

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肇事一方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至于赔偿的数额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逃逸的,如果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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