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怎么收取?
一、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怎么收取?
委托江苏地区的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可能需要支付2500元到10000元的律师费。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的金额: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
2、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律师费
2500元到10000元
3、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
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7%
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6%
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5%
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4%
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2%
大于1亿元0.5-1%
二、交通事故请他人调解需要支付调解费吗?
1、交通事故请他人调解不需要支付调解费。
(1)交警调解是法律规定的责任,申请交警调解的,是不收取费用的。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3)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4)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
2、交通事故调解允许旁听。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吗?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
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虽然作为公文书证有着极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例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一起发生在主车道,一起发生在辅道,交警部门可能对两案做出的责任比例划分完全相同,但事实上,前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远比后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因为摩托车按照规定只能在辅道行驶。
在实际办案中,交警部门往往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行驶在辅道等情形,而不佩戴头盔、不在辅道行驶,都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只是认定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形式,对主次责任的比例并没有以数字予以量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予以处理。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
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书面申请交警调解。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调解终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交警调解不再是这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由交警队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交通事故当事人若是想要委托律师处理事故,在提出委托请求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当地律师费的收费标准。阅读此文后,若是对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怎么收取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