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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次性可以赔多少钱?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06 阅读: 186次

一、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次性可以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发生造成受害人构成9级伤残的,一般情况下,可获得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

2、护理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营养费;

5、住院治疗的住宿费、交通费;

6、误工费;

7、残疾赔偿金(9级伤残的伤残指数是2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受诉法院的实践数额为准,如深圳9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获赔2万元人民币);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只有存在被抚养人的情况下才有该赔偿项目);

11、其他一些合理必要的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请求怎么确定?

确定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如果将要发生的费用明确的,可以一并加人诉讼请求中;如果费用尚未发生、也不确定是否会发生,可以请求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在诉讼中要求赔偿。

有人以为提起诉讼请求时费用要求越高越好,其实不然。漫天要价的做法不仅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不到法院支持,同时也要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给原告带来过重的负担。具体来说,可以向被告要求的赔偿项目的范围和数额的计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想主张因交通事故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必须在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终结后再另行起诉。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次性可以赔多少钱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的标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可以协商处理的,之后加害人就需要及时的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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