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做哪些事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做哪些事
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问题将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找哪方赔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找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被保险人及雇主,起诉时将这些人列为被告,具体由谁来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保险公司。如果对方车辆买了足额的保险,赔偿均由保险公司承担,肇事司机和车主不用负责赔偿责任;如果肇事司机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情况,交强险需要赔偿,交强险赔偿后再追偿车主和司机,商业险是无需赔偿。
2.肇事司机。司机在履行职务行为时不承担连带责任,其它情况下,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3.车主。车主是指行驶证上的实际登记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4.被保险人。在实践中一般是实际车主,在诉讼中,应将列为被告。
5.雇主。调取交警的案卷,查实事故背后真正的雇主,列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发生交通事故没人受伤,当事人全责什么后果
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人受伤,当事人全责的后果一般是需要承担一些财产损害赔偿以及接受交警部门的批评教育等,如果有违章行为,则还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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