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诉讼诉讼流程是如何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受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是有权利索赔误工费的,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受损,类似于只是车辆之间的剐蹭,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但撞坏的车辆如果是营运车辆,肇事者应该赔偿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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