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流程
1、准备好财产保全。
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
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
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作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如果当事人提出上诉则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依据《刑法》的规定,有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会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构成两罪时按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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