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不管是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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