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误工期如何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期如何计算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期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三、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然后报警,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告,然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等待交警处理;
2、关于赔偿事项,当事各方可相互协商,或交警可确定责任、调解或诉诸法院解决;
3、主要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保险主或者司机承担超额或者未投保的部分。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知道如何处理,以积极挽救伤员和财产,同时避免第二次车祸的发生。之后,要待在现场等交警部门来处理。
误工时间是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出现车祸时必须支付的赔偿费用。伤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人员护理的,要有医院的证明,才能支付护理费。伤者的误工时间和伤者的工资,可以用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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