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诉讼判决怎么处理
一、不服交通诉讼判决怎么处理
在一审判决书中都会指明不服一审判决该向哪个上级法院上诉。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所以二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因交通事故发生诉讼后,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符的,可以提起上诉程序。
交通事故上诉程序: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
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
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
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律对交通诉讼审理期限有何规定
交通事故案件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审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般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都是一审,此时要是当事人不服交通诉讼判决的话,那么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旦上诉被被受理的,那么就会进入二审程序,这样一审的判决就不会生效。
当然,提起民事上诉也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这点大家还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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