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如何界定
重大交通事故的界定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者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一、处理交通事故步骤如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总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对于一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及时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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