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多少?
一、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多少?
江苏交通事故律师费一般200元到2500元,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的金额: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到2500元。
2、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律师费
2500元到10000元
3、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收取律师费
小于等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等于10万元6-7%
大于10万元小于等于50万元5-6%
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万元4-5%
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500万元3-4%
大于50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元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等于1亿元1-2%
大于1亿元0.5-1%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吗?
1、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
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也不是民事责任,虽然作为公文书证有着极高的证明效力,但并不是划分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例如同样案情的摩托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一起发生在主车道,一起发生在辅道,交警部门可能对两案做出的责任比例划分完全相同,但事实上,前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远比后案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因为摩托车按照规定只能在辅道行驶。
在实际办案中,交警部门往往忽视了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行驶在辅道等情形,而不佩戴头盔、不在辅道行驶,都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行为。并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只是认定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形式,对主次责任的比例并没有以数字予以量化。这就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予以处理。
2、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民事调解的依据。
但该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书面申请交警调解。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调解终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交警调解不再是这类案件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由交警队主持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不具有强制力。
不管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江苏,还是发生在其他地区,只要纠纷当事人自己有经济能力,那么就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若是交通事故案情简单,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纠纷,那么就没有必要委托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