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被告吗
保险公司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被告吗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同肇事方一起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害第三者对保险公司在所承保的责任保险范围内享有直接请求权。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纳入了强制保险的范畴,即车主必须要投保该项险种,在实践中,交警部门在机动车上户、过户、年检都要求必须投保该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额的…”。
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险公司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是赔偿款支付的主体,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支付过程中可能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出现拒付或少付保险费的现象,需要民事判决强制理赔。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此应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
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因案情需要,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