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一死一伤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一死一伤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
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
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
与其他罪名的界限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同属重大交通肇事的犯罪。
客体均为交通运输安全,主观上也都出于过失,客观上也是都是以违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
其区别主要是
(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而后二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分别为航空人员与铁路职工,其他自然人一般主体不能构成这两种罪。
(2)发生的场合不同。
本罪主要发生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不排除一般主体在交通运输领域外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而后二罪,分别发生在航空运输与铁路运输活动中。
(3)违反的具体注意义务不同。
根据运输领域不同(公路、水上),本罪行为人违反的可以是特定的注意义务,也可以使一般的注意义务;
而后两罪违反的,只限于特定的注意义务。
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导致1死1伤的话,那么会涉嫌刑事犯罪涉嫌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最高可以处以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低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因为交通肇事以后的逃逸行为导致对方死亡的话,量刑就会在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