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写欠条转移财产的情况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方在发现另一方存在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下即使已经进行了财产分割,也是可以重新提出分割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