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一方不履行怎么起诉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一方不履行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离婚协议书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履行协议中的约定义务,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协议书并不是法律文书,所以即便有离婚协议书,在对方不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凭借离婚协议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起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院证明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有了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才能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