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抚恤金能立遗嘱吗?
一、老人生前抚恤金能立遗嘱吗?
不可以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立遗嘱,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置。
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二、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一定要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三,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第四,遗嘱应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所立遗嘱是无效的。那么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因此,以遗嘱方式处分抚恤金是无效的。
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
遗产的分割要求是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但是抚恤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费用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给继承人进行分割的,所以不能在遗嘱中规定抚恤金的分割方式,内容等等,否则遗嘱的效力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