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怎么调解交通事故?
交警怎么调解交通事故?
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程序。如果当事人同意申请,交警部门将接受调解。交警部门在调解过程中一般会做以下工作:(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事故证明;(三)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过错的客观事实进行分析教育;(四)根据事故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和财产损失总额,并将各方分摊的金额进行分摊。
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理费用和折扣补偿费用是根据实际价值计算的。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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