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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死亡涉及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6-21 阅读: 591次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涉及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责任对半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责任是对等责任,那么肇事司机首先是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的责任。具体如何赔偿。首先要根据死者的年龄,户口所在所在地(城市和农村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有没有被扶养人等综合情况计算出死者需要赔偿多少钱。然后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先行赔偿,剩下的部分肇事司机和死者各承担一半。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半双方该如何赔偿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方双各承担50%。

二、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个别地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死亡赔偿是根据死亡人的年龄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赔偿的,每个地区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不用进行对比。对法律知识是一点不懂的情况下,建议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赢这场官司,有没有律师区别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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